刊登日期: | 2016/11/11 |
發文日期: | 2016/11/11 |
發文字號: | 府行法一字第1052904574B號 |
主旨: | 修正「雲林縣警察局組織規程」部分條文及「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05年11月11日府行法一字第1052904574A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10條規定辦理。 二、另請本縣警察局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、第62條第6項規定,分別函送雲林縣議會查照及考試院備查,並將查照及備查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。 |
正本: | 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|
副本: | 本府行政處(文書科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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